冬令饗宴

免費服務電話: 0800-231-422

活動客服專線: [冬令饗宴]登錄發票抽好禮 活動小組 02-2321-4567 分機:293

服務時間: 週一~週五09:00-17:00,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活動主題:冬令饗宴

活動日期:2024/10/14~2024/11/17

活動金額:單張發票金額滿新台幣:1000元整

活動通路:本公司各營業所(站)、直營門市/便利店、展售/推廣中心及台酒購物網。

活動辦法:凡於活動期間至台酒自有通路(含台酒購物網)購買指定活動品項鍋物滿1,000元以上,以紙本或電子發票,於活動網站登錄購買發票資訊,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每人登錄發票張數不限,中獎以一次為限。

※發票請妥善保存,領獎時須提供紙本發票及明細正本,電子發票之兌獎方式請詳閱活動辦法。

活動品項:活動期間至台酒自有通路(含台酒購物網)購買以下品項,即可參加抽獎:350771-12台酒紹興小山羊羊肉爐、350776-12台酒紹興酸菜白肉鍋、35043Z-12台酒酒香麻油猴頭菇、350759-12台酒紅露薑母鴨、35070039-12台酒紹興麻辣牛肉鍋(單鍋)、35070040-12台酒純米酒香麻油雞(500g)、35070044-12台酒陳年紹興剝皮辣椒雞(500g)。

於活動通路購買活動品項,並於活動網站登錄購買發票號碼 (兌獎時,發票消費明細需可見活動品項),並留下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以本網站系統主機時間為準)

  1. 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不得重複登錄。
  2. 本活動排除菸品,若發票消費商品包含菸品,不具抽獎及中獎資格。
  3. 本活動排除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大宗採購及通路客戶。
  4.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有買受人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獎及中獎資格。
  5. 有效中獎發票係指於活動期間內所開立且能清楚辨識購買時間、通路、商品及金額。發票號碼須符合財政部統一發票之相關規格,本活動限登錄紙本及電子發票,排除手開發票。
  6. 兌獎需提供中獎發票明細,請務必於購買產品時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及購買明細,若未索取明細,請持原發票至購買處索取。電子發票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CONSUMER/BTC601W),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作為兌獎之依據。如發票遺失、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
  7. 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登錄發票號碼、購買時間、通路、商品及金額需與發票正本相符,請務必保留中獎之紙本正本發票,中獎後提供主辦單位查核。若不符合活動資格或無法辨識發票是否符合活動辦法規定,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抽獎及中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
  8. 參加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 發票抽獎活動無法聯絡通知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9. 主辦單位暨 發票抽獎活動小組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平,如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
  10. 抽獎方式以電腦系統隨機抽取,得獎名單以網站公佈為準。
  11. 中獎名單將於2024/12/5公布,所有中獎者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發送中獎通知。

於活動期間內購買以下指定品項,發票單筆金額消費滿指定金額,即可參加發票登錄抽獎活動!

品項品名
台酒自有全通路台酒紹興小山羊羊肉爐
台酒自有全通路台酒紹興酸菜白肉鍋
台酒自有全通路台酒酒香麻油猴頭菇
台酒自有全通路台酒紅露薑母鴨
台酒自有全通路台酒紹興麻辣牛肉鍋(單鍋)
台酒自有全通路台酒純米酒香麻油雞(500g)
台酒自有全通路台酒陳年紹興剝皮辣椒雞(500g)
頭獎:Le Creuset琺瑯便利湯鍋20CM(薄荷綠),建議售價4,800元,共8名
Le Creuset琺瑯便利湯鍋20CM(薄荷綠)

※圖片僅為參考,獎品以實物為準。獎項之抵用券或即享券之使用規範及辦法以票券標示為主
※本公司有權更換等值商品,並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所有中獎者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發送中獎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中獎名單公布日中獎回覆截止日登錄發票起始日登錄發票截止日
2024/12/052024/12/202024/10/142024/11/17

※登錄發票截止時間以本網站系統主機時間為準

活動條款與細則: 活動條款與細則: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冬令饗宴 發票登錄抽獎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活動辦法與遵守以下由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所訂定之條款及細則:

  1. 發票抽獎活動小組將於名單公佈後 7 個工作天內(不含例假日),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者。若中獎人於上述工作天內未能收到中獎通知,請自行主動與發票抽獎活動小組聯繫;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全或錯誤以及因個人相關通訊設備影響,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 請中獎人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獎品機會中獎回覆函】,填妥資料並填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於2024/12/20前(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掛號回函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註明「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事業部 冬令饗宴 發票抽獎活動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3. 【獎品機會中獎回覆函】經發票抽獎活動小組審核通過後,獎品將於收到【獎品機會中獎回覆函】之50個工作天內寄出(不含例假日)。寄送資訊以中獎人所填寫之【獎品機會中獎回覆函】為準。獎品一經寄送後,若發生任何錯遞、遺失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疏失,主辦單位得不負補發等任何賠償責任。
  4. 中獎人若未滿20歲,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署同意書後代為領取。中獎人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如中獎人無身分證,則以戶口名簿備查替代)。
  5.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域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6. 請中獎人保留掛號函件執據,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人寄回的中獎發票及中獎收據正本遺失,台酒及其發票抽獎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7. 主辦單位就參加者之資格及中獎資格,保有查驗(得獎人基本資料相符、購買之產品符合活動品項)與審查之權利,若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者之抽獎及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8. 參加本活動者提供之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有非本人、資料錯誤、虛偽不實、不完整、或無法判讀及所留資料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均一律喪失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9. 若發現發票經塗改、變造、毀損、殘缺不全、更動、複製及樣張,或退貨之發票均屬無效,倘偽造或變造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
  10. 參加者與中獎人同意活動期間內所有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人亦不得異議。
  11. 本活動獎品獎項以實品為準,本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其他獎品的相關 權利,所有獎項皆無法兌換現金、轉讓或更換其他商品,主辦單位及本發票抽獎活動小組對獎品日後之使用及維修不負任何責任。
  12.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申報及扣繳金額係以主辦單位實際購入成本(含稅金額)計算之。
  1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 20,010(含)以上者,須預先扣繳10%稅款(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外籍人士於活動地區中獎,依相關稅法辦理。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者,營業人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4. 主辦單位及發票抽獎活動小組僅使用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 (含中獎人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及發票抽獎活動小組將中獎者名單公布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及發票抽獎活動小組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
  15.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及發票抽獎活動小組於本活動執行業務範圍內合理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於本活動結束後進行銷毀。主辦單位及發票抽獎活動小組將依法保管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得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行使權利,請於上班時間洽主辦單位客服辦理,惟主辦單位將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6.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有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冒用、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資料不實情形時,倘無法立即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7.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保有審核參加者之權利,及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 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或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停止本活動,並 擁有對此活動之所有事宜為最終解釋與裁決的權利,若有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參與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 您的權益。
  18. 活動詳情及中獎名單依本活動網站公佈為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19. 本活動之主辦單位與活動執行單位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如有任何活動上的問題,請致電客服專線:0800-231-422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7:00,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提醒您!台灣菸酒公司絕對不會主動打電話要求您操作ATM、網路銀行或請您透露存款餘額,若您接到類似電話,請撥打刑事局詐騙165專案通報,以確保您的權益。

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條款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暨所屬機構(以下簡稱主辦單位)為辦理【 冬令饗宴 】發票登錄抽獎活動,謹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 蒐集之目的:本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040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120稅務行政、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本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C001識別個人者(例如: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以前地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相片、電子郵遞地址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例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稅籍編號、證照號碼、護照號碼等);C011個人描述(例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聲音等); C021家庭情形(例如:結婚有無、配偶或同居人之姓名等);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例如:父母等);C101資料主體之商業活動(例如:商業種類等)。
  • (一) 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 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服務所能到達之地區(包含但不限於臺澎金馬)內利用。
    (三) 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 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電話、email、傳真、郵寄等方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五) 不提供個人資料對台端權益之影響:如台端未提供完整個人資料,可能無法參與抽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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